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金沙集团1862cc
导语 沈阳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到见习单位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提供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服务对象、补贴标准,详见正文。
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领指南
申报条件
见习单位吸纳离校2年内(自毕业证所注日期起的2个自然年)未就业的高校、中职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开展见习活动,在本年度见习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所属区、县(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见习补贴资金申请。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补贴范围包括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以及指导管理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标准为500元/人,指导管理费用标准为15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按照实际时间给予全额补贴。
申报材料
1.《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
2.《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花名册》;
3.《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费领取确认表》;
4.《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结束认定表》;
5.见习人员身份证、毕业证;
6.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发票或有效凭证。
办理流程
申报→审核→复核→拨付资金
申报时间及工作时限
在本年度见习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
受理部门及地址
区、县(市)人社部门。
1.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2.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南三经街25号
3.铁西区: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4.大东区: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
5.皇姑区: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6.浑南区: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109号创新天地h座823
7.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8.苏家屯区:沈阳市苏家屯区雪松路55号
9.沈北新区: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
10.辽中区:沈阳市辽中区蒲水路28号
11.新民市:新民市南环东路21号
12.法库县:沈阳市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
13.康平县:沈阳市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101号
js555888金沙的联系方式
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024-31401102
和平区 024-31912281
沈河区 024-24864592
铁西区 024-25711252
大东区 024-88219525
皇姑区 024-86264370
浑南区 024-23844089
于洪区 024-85831307
苏家屯区 024-89121280
沈北新区 024-89863050
辽中区 024-87821329
新民市 024-87501902
康平县 024-87338066
法库县 024-87125305
政策依据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沈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就业见习】可获沈阳市青年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补助标准、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等信息。